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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信息时间:1/26/201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22日,省政府召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对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桦指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有效降低基本药物价格,制止过度用药的现象,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改变长期以来,基层医疗机构形成的“以药养医”机制,建立公益性运行机制,规范药品购销行为,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陈桦要求,今年在全省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全面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在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要按照“确保基本、降低价格、推动使用、合理补偿、乡村联动”的原则,把握关键,狠抓落实,切实把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起来。保证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建立规范有效的集中采购机制,完善基本药物配送管理,保证基本药物及时、足量和保质供应。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加价。全面建立“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运行机制,推进“总量控制、科学设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同岗同酬”人事分配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机制,是改革顺利实施的关键,要确保财力到位,完善任务考核办法,实行绩效工资,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加强村卫生所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水平,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稳定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要精心组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如期实现改革目标,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惠。

  会上,省卫生厅、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作了发言。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和18个试点县分管领导出席会议。(福建日报记者 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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