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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省卫生工作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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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省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公共卫生和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两个关键环节,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医院管理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医药、卫生监督、卫生队伍建设、卫生行风建设、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过两年的努力,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行为日趋好转。2006年,全省181所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中,有95%的医疗机构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达到控制指标,有90%的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达到控制指标,有87%的医疗机构两项指标均达到控制要求;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达84.1%,大型仪器检查抽查阳性率为81.5%,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抽查准确率为96.3 %,分别比2005年提高了44.3百分点、11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基本达到指标控制的要求。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2006年增加24个县(市、区)作为新增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由原来的12个扩大到36个,覆盖了全省45.6%(36/79)有农村居民的县(市、区),覆盖了约1201.5万乡村人口,实际参合农民982.68万人,参合率81.79%。人均最低筹资水平由原来的30元提高到50元,最高的70元; 筹资总额49800.35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8923.6万元,占总筹资额的78.15%。36个试点县(市、区)全部启动了补偿报销工作,人均住院补偿932.4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费用的23.96%得到补偿。安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抓住提高资金使用率、改善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条件、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服务质量等关键问题,努力提高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被卫生部等8部委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据统计,该县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补偿1061.6元,有90.84%的病人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住院,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参合农民,补偿金额达到人均住院费用的47%;在县级医院住院的参合农民,补偿金额达到人均住院费用的29.18%。总体上看,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平稳,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农民大病医疗负担有所减轻,新农合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三、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继续加强,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城乡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去年面对罕见的强台风、强暴雨造成的自然灾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反应快速,正确应对,在第一时间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省卫生厅向灾区拨付788万救灾防病经费,组织派出9支工作组,深入灾区开展救灾防病工作,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全年处置了5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功救治了漳浦县1名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患者,妥善处置了建阳市、尤溪县的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妇幼保健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投入485万元重点加强了18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妇幼卫生监测和网络建设,落实出生缺陷干预、母婴安全各项措施,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81.63%和86.0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52%。
重大疾病的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防治能力明显提高。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霍乱等重大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没有发生全省性的流行。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 等艾滋病防治政策,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核病防治取得新的成绩,免费治疗结核病涂阳病人14734例,免费治疗初治涂阴病人8293例,追踪病人12161例。加强了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得到加强和巩固,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巩固无脊灰状态,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展开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投入82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部分经济欠发达县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的基础设施建设、诊疗设备购置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继续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免费培训了30651名乡村医生、在村卫生所执业的助理医师和医师,健全完善了乡村医生享受政府津贴制度,有24449名乡村医生得到政府津贴补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当地发改委等部门,切实做好“年百所乡镇院改造提升工程”的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乡镇卫生院的设备采购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任务。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307所的县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901所乡镇卫生院确定了帮扶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帮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推进
成立了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省卫生厅牵头或配合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出台了7个配套文件,规范和完善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各项政策,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全面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现有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巩固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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