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医院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年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医院内部管理整体水平得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召开了全省医院工作会议,总结20年来医院发展和管理经验教训,研究部署医院发展和管理工作;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对医院管理、医院病历质量、合理使用抗生素和肿瘤辅助用药检查等各项医疗质量专项检查;依托综合性医院,建立了医院感染等11家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省临床检验中心,加强了医疗服务质量的监控;制定了《福建省医院评价评审办法》、《福建省三级综合性医院评审实施方案》和《福建省三级综合性医院评价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去年底启动了医院评审工作; 举办了我省首届三级综合性医院临床医师技能竞赛,加强了临床医师“三基”、“三严”训练,依法加强对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宁德市卫生局在全市开展了“平安医院”活动,为医疗机构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
七、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卫生监督执法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卫生监督员准入制度逐步完善,培训工作不断规范,为8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装备了执法车辆及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取证工具;加大了食品、化妆品、医疗、采供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的执法监督力度,开展了保健食品、“红心鸡蛋”、“多宝鱼”等食品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开展;探索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对重点行业的职业卫生监督和整治,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职业卫生控制指标;组织开展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取缔了3338家无证行医, 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较为安全的就医环境。
八、中医药事业继续发展
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中医药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一批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得到推广应用;开展农村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示范中医科和发挥中医药优势作用的“新农合”试点项目,建成2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9个省级有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加大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力度,建成3个国家级重点专科,确定了6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一批中医药重点项目的科研工作。
九、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面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进医院”和“党员带头为患者节约医药费用”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组织“全国健康卫士”先进事迹报告团在福州、厦门巡回报告。成功举办了“天使颂”文艺汇演和卫生系统2006年运动会,组团参加了第十三届省运会并取得良好成绩。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第一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卫生厅被省委评为2003-2005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厦门市、漳州市卫生局、省肿瘤医院等17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将乐县医院等5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进行思想教育活动和自查自纠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自觉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营造良好氛围,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保持了医疗服务正常秩序,维护了医疗卫生队伍的稳定。全面开展了民主评议卫生政风行风活动,深化卫生政务、院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表彰了100所院务公开示范单位。全省医疗机构第五、六期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行重大改革,实行药品网上公开限价竞价,增加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药品采购价格更为明显下降,进一步减轻了看病群众的药品费用负担。
十、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的创建成果,建立了覆盖全省25%县(市)的农村水质监测网,在15个县实施了农村改厕项目。科技教育工作发展迅速,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10个项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获得卫生部高致病性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是全国卫生系统第一家获此资格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进一步加强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行考评结合制度,修改完善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评价手段和评价方式。干部保健、卫生对外交流与合作、卫生新闻宣传等工作也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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